第一条为回馈钢银电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新老用户的支持,提高用户体验,现将本平台积分体系做出以下调整和规范,特制订《钢银积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供活动参与者参照执行。
第二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平台所有关于积分的情况说明以本规则为准。
第三条 关于积分:
3.1 自2016年1月1日起,所得积分将自动计入个人账户。
3.2 2016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个人积分将清零,不计入2016年积分。
第四条 适用对象:本平台所有用户
第五条 积分获得途径:
积分来源 |
赚取途径 |
奖励分值 |
备注 |
网站 |
新用户注册 |
100 |
|
认证 |
100 |
||
登陆 |
5 |
每日一次 |
|
首次自主求购 |
50 |
不与每日获得积分同享 |
|
首次自主挂牌 |
50 |
不与每日获得积分同享 |
|
首次自主上传资源单 |
50 |
不与每日获得积分同享 |
|
首次微信分享资源单 |
50 |
不与每日获得积分同享 |
|
自主求购 |
5 |
每日一次 |
|
自主挂牌 |
5 |
每日一次 |
|
自主上传资源单 |
5 |
每日一次 |
|
微信分享资源单 |
5 |
每日一次 |
|
积分商城 |
玩游戏 |
随机 |
根据游戏结果随机获取积分 |
第六条 积分的取消:本平台有权对不符合《钢银积分规则》的积分行为进行取消。
第七条 积分可以累积使用,每个自然年的12月31日自动清零,如遇规则调整,平台会提前公告。
第八条 积分不能兑现,不可转让。
第九条 积分的使用: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自由兑换积分商城上现有的库存商品。具体兑换方法以平台公布的实际兑换比例为准,本平台有权利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兑换比例。也可以用积分抽奖,抽奖的过程中可能会获得积分或者奖品。
第十条兑换的商品或者奖品,为实物或者虚拟物品,包括卡、积分、礼品等,兑换的活动根据情况可能需要用户额外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兑换订单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生效,一旦审核不可更改,未审核订单随时可以取消。
第十二条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包括抽奖兑换的奖品,属于对用户的回馈行为而非交易,所以不提供发票。
第十三条本平台积分商城中的商品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第十四条 积分使用时间:除特别说明外,客户可以选择任何时间进行兑换或者抽奖。
第十五条 邮寄:订单一经审核,将由工作人员在30天内统一安排寄出礼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六条 兑换时请正确填写邮寄地址,由此造成的误寄或误收等由本人负责。
第十七条 退换货:各类积分兑换的商品,一经签收,除因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恕不允许退换。如所兑换的商品,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务必在签收日起的3日内与本平台工作人员联系,超过 3天本平台将不予受理。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配件、文件,本公司将会将原商品送交原生产厂家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八条 积分专属本平台,只能在本平台积分商城使用。
第十九条 积分是本网站对用户行为的记录数据,不构成用户资产。
第二十条 对于恶意赚取积分的用户本网站视情节,有权采取清零所得积分,关闭用户账户等惩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积分商城回馈活动解释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积分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价格、库存真实有效,杜绝虚假交易
会员认证、诚信、积分,三大体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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